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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法院认为两人感情没有破…

常识判断 · 法律 · 诉讼法 · 2012年 四川 真题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合,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但法院认为两人感情没有破裂,判决不准离 婚。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又起诉的,对于下列哪种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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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李某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的B. 李某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起诉的C. 王某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后又起诉的D. 王某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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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方法解析

切入点:离婚判决不准离后,起诉限制针对的是原审原告,且六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再诉才不受理。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被告起诉不受此限。李某是被告,即使无新情况在六个月内起诉,法院也应受理,所以B不选。王某是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正属于不予受理情形,D正确。A中李某有理由且为被告可受理,C中王某超过六个月也可受理。确认答案为D。速记:原告无新六个月内,再诉不理;被告随时可起诉。

原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王某系本案原告,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选择D选项。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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