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受贿罪,也称间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
斡旋受贿罪,也称间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 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存在斡旋受贿罪的是
A. 民办学校校长张某收受了某学生家长的红包,委托本校老师伪造该生的成绩单B. 李董事长送了审计司司长太太一部轿车,成功使得自己的企业逃过审计审查C. 海关负责海外货品清关的小赵,时常收到海外代购商的礼物,并帮他们逃税D. 警察孙某请交管局老同事帮小李删除违章记录,并向小李索要一笔好处费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方法解析
用要素法解定义判断。斡旋受贿罪要素: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D项警察孙某请交管局老同事利用职务删除违章记录,并向小李索要好处费,各要素齐备,符合定义。A民办学校校长非国家工作人员,B司长太太非国家工作人员,C小赵只用了本人职务。确认答案为D。
原解析
第一步:找到定义关键词。关键词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取请托人财物”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 A 项:民办学校校长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主体有误,不符合定义,排除; B 项:李董事长送给了审计司司长太太一部车,但是审计司司长太太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主体有误,不符合定义,排除; C 项:海关关员小赵在这个过程中只存在利用自己的职务提供便利,没有涉及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不符合定义,排除; D 项:警察孙某是国家工作人员,他请求的交管局老同事也是国家工作人员,还索要好处费,符合定义,正确;故正确答案为 D。
做这道题,再来五道同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