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李家超宣誓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将全面…
2022年7月1日,李家超宣誓就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外交权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C. 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D. 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36%|考点:宪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不享有外交权。
B项错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只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即可。
C项正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二十一)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宣布战争状态或因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发生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或安全的动乱而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
D项错误,《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