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选举,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关于人大代表选举,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甲,精神病人,久治不愈,没有选举权B. 乙有权直接选举某设区市人大代表C. 丁县准备选举10名县人大代表,候选人人数为15人D. 丙对选民名单不服,依法向人大提出申诉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C
【正确率 36%|考点:宪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选举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选举权是我国年满十八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精神病人仍然有选举权,只是不列入选民名单。
B项错误,《选举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由此可见,设区市的人大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而不是选民直接选举。
C项正确,《选举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D项错误,《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因此,对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向选举委员会而非人大提出申诉。
故正确答案为C。
考点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