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与妻子筹资开了“明明超市”(个体工商户),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
小明与妻子筹资开了“明明超市”(个体工商户),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
A. “明明超市”属于非法人组织B.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明明”属于字号C. 无法区分由谁经营时,超市的债务由小明的家庭财产承担D. “明明超市”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A
【正确率 24%|考点:民法典】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错误,《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案例中“明明超市”属于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中的定性为自然人,不属于非法人组织。
B项正确,《民法典》第五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案例中“明明”属于个体工商户起的字号。
C项正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因此,无法区分由谁经营时,超市的债务由小明的家庭财产承担。
D项正确,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无限责任是指当个体工商户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个体工商户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案例中,即便“明明超市”倒闭了,经营者仍需要赔偿所欠的债务,直至全部还清。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
考点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