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陈某嫁到希望村居住未满半年且户籍未迁入该村,则陈某不能参与希望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B. 光明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郭某突发脑溢血,完全丧失行为能力,则郭某的职务需经过光明村村民委员会的罢免后终止C. 东方村村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孙某是东方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他可以担任该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D. 向阳村是汉、白、藏、傣等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则向阳村村民委员会不仅要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还应有妇女成员先想一想,再看答案与解析 ▸
正确答案:B
【正确率 45%|考点:其他法律法规】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A项正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陈某嫁到希望村居住不满一年,不能参与该村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B项错误,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郭某属于村民委员会成员,他丧失行为能力后其职务自行终止。
C项正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孙某是东方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东方村村民委员会下设治安保卫委员会,因此,孙某可以担任该村治安保卫委员会成员。
D项正确,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向阳村是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因此该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也应当有妇女成员。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B。
考点其他法律法规